五戒

以原始佛法之中的一個概念、或一個命題開設一個主題進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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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gbert
文章: 2779
註冊時間: 2004-09-19, 08:00

文章 Dogbert » 2004-10-08, 14:55

善觀 寫:戒律能否延伸?如果吃三淨肉可以被人説是間接殺生,那麽買盜版當然也可以說成是間接偷盜了。但事實是,消費者是去“買”盜版不是“偷”盜版,這個可能是問題的關鍵所在。盜版光碟的所有人到底是誰呢?
「盜版光碟的所有人到底是誰」這個的確才是關鍵的問題,「光碟本身」不是原版廠商所有,但是盜版光碟中的「程式碼」則是原版廠商所有。

軟體安裝時都會有版權宣告,告訴安裝的人這個程式屬於原版廠商,這裡其實就已經可以讓人清楚知道這個程式屬於誰了。而我如果「明知軟體屬於原版廠商,又沒有跟原廠購買而安裝它」,這就算是偷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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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avana
文章: 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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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Upavana » 2004-10-08, 15:00

seasky 寫:佛陀曾經制定象與馬肉不能吃,原因是象馬是當時保衛與征戰的國家利器,這是以人類的利益為出發點,今日的生態保育在全力保護自然界動物免於滅種的危機,以一切眾生的利益為出發點,算是人類思惟的一大突破與覺醒。
所以這是人類的思惟改變,但不代表一定是對的,就像曾經有人計算過,以正常的自然資源消耗回復,地球上只適合居住兩億多人類,這也是生態環保意識產生的計算,可是恐怕誰也不想承認是兩億以外的人類。
過去度度鳥的絕跡,現在的長毛象復活計畫,都是所謂的人為,目前看來可能是一種進步,許久以後來看也許就成了摸索的行為。
以戒律來說,不管不食象馬是人的利益,或者套在保育是生態的利益,誰的利益都不是重點,兩者間在戒律的共通點是令「王者不喜」,也就是不吃那些肉,以現在來講就是法令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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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uan
文章: 2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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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shanguan » 2004-10-08, 15:05

Dogbert 寫:「盜版光碟的所有人到底是誰」這個的確才是關鍵的問題,「光碟本身」不是原版廠商所有,但是盜版光碟中的「程式碼」則是原版廠商所有。

軟體安裝時都會有版權宣告,告訴安裝的人這個程式屬於原版廠商,這裡其實就已經可以讓人清楚知道這個程式屬於誰了。而我如果「明知軟體屬於原版廠商,又沒有跟原廠購買而安裝它」,這就算是偷盜了。
程式碼是不是原版廠商所有,許多人並不知道。即便是正版的軟件,版權也是屬與原版廠商,是不是就不能使用了呢?應該還是有使用權的吧?

而軟件的購買不是都需要原厰總部去買的吧,還是從代理商那裏買的吧?難道從代理商那裏買就是偷盜麽?

還有一點,許多人並不清楚自己在買盜版,所以因爲“非故意”所以不犯盜戒,你現在這麽一提醒,別人倒犯戒了,不知道你是在做好事還是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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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uan
文章: 2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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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shanguan » 2004-10-08, 15:11

Upavana 寫:所以這是人類的思惟改變,但不代表一定是對的,就像曾經有人計算過,以正常的自然資源消耗回復,地球上只適合居住兩億多人類,這也是生態環保意識產生的計算,可是恐怕誰也不想承認是兩億以外的人類。
過去度度鳥的絕跡,現在的長毛象復活計畫,都是所謂的人為,目前看來可能是一種進步,許久以後來看也許就成了摸索的行為。
以戒律來說,不管不食象馬是人的利益,或者套在保育是生態的利益,誰的利益都不是重點,兩者間在戒律的共通點是令「王者不喜」,也就是不吃那些肉,以現在來講就是法令的問題。
這就表明了國家的利益高於個人,而人類的利益要高於國家吧。

所以最終的戒律還是要符合整個社會大多數人的利益,不是某個集團的壟斷說了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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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gbert
文章: 2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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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Dogbert » 2004-10-08, 15:42

善觀 寫:許多人並不清楚自己在買盜版,所以因爲“非故意”所以不犯盜戒,你現在這麽一提醒,別人倒犯戒了,不知道你是在做好事還是壞事呢。
有時 知道一些事情有時反而讓自己荷包消瘦不少!: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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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avana
文章: 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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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Upavana » 2004-10-08, 15:57

直心 寫:反觀視窗軟體等仿冒品的杜絕,其實微軟只要把更新漏洞的權利弄成只有合法註冊的購買者才能更新,要改成這種方式其實很簡單,現代有許多軟體商都已經是這樣做了,末學在想那樣一來肯定有許多人都要買正版的了,因為沒有更新的視窗軟體,根本就是病毒與木馬程式的溫床,只可惜微軟似乎沒有意願這麼做。
微軟是採取領牌的方式,也就是認證序號的權利,以前微軟曾經在視窗裡放過自動回報序號的小動作,結果被使用者發現,認為侵犯個人隱私,微軟很快的承諾不再做這部分。
事實上,我認為微軟是想知道,以網路為模型,產品真實的消費結構是什麼情形,他不能做真正的打擊盜版動作,因為視窗是「作業系統」,一但真的打擊盜版,他六千塊一套的作業系統再也不用大賣了,實在太貴了!
而作業系統這種東西,如果真的因為價錢讓使用者換產品,要讓消費者換回心轉意,花在教育(迷惑?)消費者的努力要更大,因為操作環境是會變成一種習慣的,大多數人並不喜歡改來改去,所以盜版使用者對微軟來說,可能是隱藏的消費者,微軟不會傻到去消滅他們。
一般來說,盜版被抓到的罰金是很高的,有時高達五百倍,可是很少聽到誰被抓。其實在商言商,打官司當然要找有錢的打,除了特別的個人,主要對象是公司,可是罰他五百倍,不如要求他買五套十套變成長期客戶,早期的打擊盜版,就是這麼打擊的,說難聽一些,對某些商主來講,那不過是一種生意的幌子。

所以戒律的討論,如果像這樣加進個案的探討,那是討論不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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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ava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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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Upavana » 2004-10-08, 16:08

善觀 寫:所以最終的戒律還是要符合整個社會大多數人的利益,不是某個集團的壟斷說了算的。
戒律始終還是要符合佛陀的制戒精神才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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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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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shanguan » 2004-10-08, 16:15

Dogbert 寫:有時 知道一些事情有時反而讓自己荷包消瘦不少!:P
是啊。

過去提出的“均田地”的主張是社會進步的表現,如果我們還生活在封建時代,則説不定你還是個雇農呢。

現在土地其實已經經過了許多次的重新分配,這種分配大多是當政者強制的實行的,按理說並沒有得到那些大地主的同意,所以按照你的定義也算偷盜吧,那農民得到了重新分給的土地不也成了窩贜了麽?其實那些盜版廠商不就像那些重新分配土地的當權者嗎?只不過他們沒有權利吧了。從社會財產的合理分配來講,他們的甚至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所以,我覺得我們從公義角度上來講沒有義務為那些暴利集團作宣傳,非但自己的荷包要消瘦,連那些本來不知道的人也不得不消瘦荷包去肥滿那些暴利集團的荷包,這樣對於整體社會財產的平衡來説不見得一定是好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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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rection
文章: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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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direction » 2004-10-08, 16:47

我個人是贊同狗伯特的說法.

如果您是一家軟體廠商的老板.
辛辛苦苦的投資了軟體開發的費用.
結果因為消費者都買盗版.造成公司血本無歸.那麼您的感覺是什麼??

消費者如果覺的價格不合理.可以用合法的手段---拒買.抗議.
而不是去購買盗版.

這篇文章也許可以給各位參考
http://magazines.sina.com.tw/businesswe ... 005_1.html
不能嫌我貴就來偷!
專訪滾石國際總經理段鍾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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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uan
文章: 2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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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shanguan » 2004-10-08, 17:01

direction 寫:我個人是贊同狗伯特的說法.

如果您是一家軟體廠商的老板.
辛辛苦苦的投資了軟體開發的費用.
結果因為消費者都買盗版.造成公司血本無歸.那麼您的感覺是什麼??

消費者如果覺的價格不合理.可以用合法的手段---拒買.抗議.
而不是去購買盗版.

這篇文章也許可以給各位參考
http://magazines.sina.com.tw/businesswe ... 005_1.html
不能嫌我貴就來偷!
專訪滾石國際總經理段鍾潭
如果我是老闆,明知道杜絕盜版不可能,那就用比盜版高一倍的價錢賣正版,我想盜版自然也就絕跡了。怎麽會血本無歸呢?血本無歸是誰造成的?

市場上有便宜的爲什麽不買,抗議有什麽用。買盜版不是偷盜,這個不要混淆了。

你那篇文章一看就不是因爲盜版造成的,那是他們自己的經營不善,怎麽事事都往消費者身上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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