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察未來的法所緣
假設布朗先生希望將來成為比丘。他注意有分,想像自己成為比丘的樣子;就在那一刻,他身為比丘的影像出現在那裡,這是取緣有。
同時,知道這個所緣的心也生起,這是有緣生。接著,他對這個法所緣,也就是比丘的影像,生起喜悅之心,並與渴愛相連,這是受緣愛。
他觀察這個心及其受,喜悅之心便止息。以後起的觀察之心,他辨明這個止息;也就是在受這一環節,愛止息了。[1]
布朗先生接著觀察未來的骨架法所緣,以及未來的色聚所緣。這些觀察方法,前面談現在與過去的所緣時,已經說明過,可以參看。
如此,他不斷改變法所緣,多次觀察名色法的自然特相。這些都屬於法隨觀念處。於是,他生起以下的認識:修行以前,他以過去與未來的法所緣來思考、計畫,把它們當作真實存在,但實際上並非如此。
實際的情況是,由於自己的執取,被執取的虛構影像才在有分處生起。它們只在心執取時存在;執取止息,它們便消失。它們不穩定,沒有實質,也非真實存在,就像憑想像描繪的藝術形象。他以智辨明這些現象。
這些執取正在折磨、逼迫執取的心。就像一個人自己生火,結果只燒傷自己,沒有帶來好處,只有不良的後果。布朗先生因此對執取的現象生起怖畏與厭倦。
【英譯者說明:從這裡開始,我只會概述強諦瑪禪師對觀禪修習的指導。】
禪師接著說明,如何觀察與過去、未來名色過程有關的聲、香、味與身觸;方法與前面所說相同。
一般人也知道,自己的思考與法所緣都在心中。但他們沒有第三階段的定,也就是這裡所說的心清淨,因此不能如實知道、看見並觀察,不能具備如實智(yathābhūta-ñāṇa)。
【英譯者按:這裡把這個定稱為觀禪剎那定(vipassanā-khaṇika-samādhi)。不過,前面已經說明,依《清淨道論》與其他注釋,這種觀禪剎那定的程度相當於禪那,並非一般剎那接續的正念。這裡的第三有分定,相當於第四禪。】
這些所要如實認識的,是有分的明淨界、出現在有分明淨界的所緣,以及有因意識的真實性質與變化。一般人卻把這些錯認為「我看見」、「我思考」等等。他們沒有看見所緣是在有分處出現,而誤把它們當作位於外面,或存在於過去、未來。
【以下是強諦瑪禪師對真正觀智的看法。】
修觀的禪修者,其觀察之智必須能辨明前面所說的究竟所緣。這是分析地看見、辨明,並非推測與思考。只有具備這樣的分析、辨明能力,潛藏並覆蓋心的顛倒(vipallāsa)之法,才會消失。
因此,禪修者必須能辨明所觀察的究竟名色:它們離開貪、瞋、癡,具有生起與滅去的性質。這就是它們如實的真實性質。在當下辨明究竟名色的生起與滅去,才是真正的無我隨觀智與無常隨觀智;這也是辨明苦諦。
禪師又提出一個與生滅止息有關的重要說明:在目前的修行中,所說的生滅止息,是有因識這一組的取蘊止息。禪修者不要把它誤認為今生的果報蘊。
觀察的心之所以能辨明究竟所緣,主要原因是正定,也就是心清淨。
心尚未達到這種清淨程度,就把思考、推測式的觀察當成真正的觀智,是錯誤的。原本深奧、困難的觀禪修行,被說成短時間內就能輕易達成;這是行教(paṭipatti-sāsana),也就是佛法實踐,衰退的徵兆。
【英譯者按:這種情況不只在緬甸,也出現在西方。可看看西方的佛教。】
中文譯校說明
1. 原文以「或」並列這兩句,但兩句的因果方向相反,意義不清楚。本譯保留兩者,沒有自行刪去其中一句。經典緣起支的常見次第是受緣愛、愛緣取,可核對[《相應部》SN 12.2《緣起分別經》]。
正定與正觀 | Right Samādhi and Right Insight
- Nalorakk
- 文章: 599
- 註冊時間: 2017-03-03, 08:00
11.3.5.8 三種世間的存在
三種世間的存在
觀察與眼、耳、鼻等五根的所緣有關、屬於過去與未來的法所緣之後,布朗先生生起以下的認識:意識不能走出意門(mano-dvāra),也不能離開意門而傾向其他根門;即使如此,它仍能注意任何想要或執取的所緣。
他能直接探究、經驗心的性質、特相與奇妙之處,因此,對無我之性的觀智更加清楚,也能自己確定這一點。於是,他了解:如果沒有心,就沒有世間(loka);世間的存在,依賴心的判定。[1]
【英譯者按:阿羅漢以涅槃為所緣。雖然他有心,卻不再執取為世間。他只是止於看見、止於聽見、止於知道等等,因此離開了世間的概念。】
了解這些之後,布朗先生望向空中的太陽,進入第三有分定。有分處便出現太陽與天空的法所緣;無因識(ahetuka-viññāṇa)也取這個所緣而生起。
有這個經驗以前,他相信天空與太陽的世間存在於外面,這是錯誤的認定。出現在有分處的太陽與天空,是色法,也是器世間(okāsa-loka)。
把這個法所緣認作天空與太陽、帶有執取的心理世間,只停留在有分處。如果沒有心,天空與太陽的法所緣就不會出現。
人們執取世間,認為它在外面;實際上,它存在於自己的有分處。這就是知道器世間的存在,以及知道無因意識這個有情世間(satta-loka)的存在。
帶有概念的認知之心,取上述世間,也就是法所緣與無因意識為所緣,將它認作太陽。這個帶有概念的心,是隨後生起的另一個世間:有因心也屬於有情世間,與無因心同屬這一類。
他以觀察之心,觀察生起的有情世間。這些器世間與有情世間,也就是法所緣,以及兩個知道它的心,都依條件自行生起。心辨明,這也是一種世間,稱為行世間(saṅkhāra-loka),即依條件形成的世間。
取眼門上的所緣時,天空與太陽的色所緣(rūpārammaṇa)也在那裡出現,心辨明它,這是器世間。知道這個所緣的眼識,是有情世間。這兩種世間,依因緣而生起,以生滅的方式存在,這是行世間。
觀察之智知道這三種世間,就是對世間的知。
由上述直接經驗,布朗先生辨明以下的法:眼門與意門,是世間存在的地方。只有這些世間存在,沒有「我」的存在;不是我,也不是別人;不是人,不是眾生;不是男人,也不是女人。
這裡不是可供愛憎的地方,也不是可用結縛去執取的地方。
他辨明、了解這一點,有身見(sakkāya-diṭṭhi)便消退,見更加清淨。布朗先生繼續以其他所緣,包括家人等,反覆多次觀察。
中文譯校說明
1. 本文的三種世間,是器世間(okāsa-loka)、有情世間(satta-loka)與行世間(saṅkhāra-loka)。本書在這裡把色所緣、認知之心及其依條件生滅的過程,分別對應到這三種世間。閱讀「沒有心,就沒有世間」等句時,也須連同後面〈關於內在世間存在的補充說明〉閱讀;原文在那裡明說,外在三種世間持續以變化的過程存在。相關說法均依原文保留。
觀察與眼、耳、鼻等五根的所緣有關、屬於過去與未來的法所緣之後,布朗先生生起以下的認識:意識不能走出意門(mano-dvāra),也不能離開意門而傾向其他根門;即使如此,它仍能注意任何想要或執取的所緣。
他能直接探究、經驗心的性質、特相與奇妙之處,因此,對無我之性的觀智更加清楚,也能自己確定這一點。於是,他了解:如果沒有心,就沒有世間(loka);世間的存在,依賴心的判定。[1]
【英譯者按:阿羅漢以涅槃為所緣。雖然他有心,卻不再執取為世間。他只是止於看見、止於聽見、止於知道等等,因此離開了世間的概念。】
了解這些之後,布朗先生望向空中的太陽,進入第三有分定。有分處便出現太陽與天空的法所緣;無因識(ahetuka-viññāṇa)也取這個所緣而生起。
有這個經驗以前,他相信天空與太陽的世間存在於外面,這是錯誤的認定。出現在有分處的太陽與天空,是色法,也是器世間(okāsa-loka)。
把這個法所緣認作天空與太陽、帶有執取的心理世間,只停留在有分處。如果沒有心,天空與太陽的法所緣就不會出現。
人們執取世間,認為它在外面;實際上,它存在於自己的有分處。這就是知道器世間的存在,以及知道無因意識這個有情世間(satta-loka)的存在。
帶有概念的認知之心,取上述世間,也就是法所緣與無因意識為所緣,將它認作太陽。這個帶有概念的心,是隨後生起的另一個世間:有因心也屬於有情世間,與無因心同屬這一類。
他以觀察之心,觀察生起的有情世間。這些器世間與有情世間,也就是法所緣,以及兩個知道它的心,都依條件自行生起。心辨明,這也是一種世間,稱為行世間(saṅkhāra-loka),即依條件形成的世間。
取眼門上的所緣時,天空與太陽的色所緣(rūpārammaṇa)也在那裡出現,心辨明它,這是器世間。知道這個所緣的眼識,是有情世間。這兩種世間,依因緣而生起,以生滅的方式存在,這是行世間。
觀察之智知道這三種世間,就是對世間的知。
由上述直接經驗,布朗先生辨明以下的法:眼門與意門,是世間存在的地方。只有這些世間存在,沒有「我」的存在;不是我,也不是別人;不是人,不是眾生;不是男人,也不是女人。
這裡不是可供愛憎的地方,也不是可用結縛去執取的地方。
他辨明、了解這一點,有身見(sakkāya-diṭṭhi)便消退,見更加清淨。布朗先生繼續以其他所緣,包括家人等,反覆多次觀察。
中文譯校說明
1. 本文的三種世間,是器世間(okāsa-loka)、有情世間(satta-loka)與行世間(saṅkhāra-loka)。本書在這裡把色所緣、認知之心及其依條件生滅的過程,分別對應到這三種世間。閱讀「沒有心,就沒有世間」等句時,也須連同後面〈關於內在世間存在的補充說明〉閱讀;原文在那裡明說,外在三種世間持續以變化的過程存在。相關說法均依原文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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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5.9 內在世間與外在世間的聯繫
內在世間與外在世間的聯繫
由上述經驗,布朗先生了解,有三種世間以名色現象的方式存在,也就是器世間、有情世間與行世間。陽光的顏色是色法的現象,屬於器世間;它依條件驅除黑暗,因此也屬於行世間。這個世間接觸屬於器世間的眼淨色,便生起屬於有情世間的眼識。眼識這個有情世間,傾向色所緣這個器世間;這個依條件發生的過程,也稱為行世間。
這三種世間依條件相互接觸,結果生起觸。觸屬於有情世間,也屬於行世間。這個「觸的世間」經由「神經系統的世間」,把「眼淨色的世間」上的「色境的世間」,轉為「法所緣的世間」,並送到「有分的世間」。
太陽這個法所緣的世間,與屬於有情世間的有分接觸,依條件生起無因識,也屬於有情世間。這三者也都是行世間,並再次相互接觸。
由此,生起屬於有情世間的觸。這個世間使眼門的色所緣成為法所緣的世間,並送到有分的世間,繼續發生條件作用。對這個法所緣的世間,生起可意或不可意的經驗,便與有情世間的受蘊(vedanākkhandha)相連。
以這個受蘊的有情世間,以及屬於器世間的色法所緣為基礎,有因識這個有情世間生起,經驗它們。於是,快樂時生貪,不快樂時受苦,形成世間存在的心路過程。
【以下,強諦瑪禪師說明他對心的真實性質,以及正確、真正觀智的看法。】
心不會離開位於心所依處(hadaya-vatthu)的有分,走到其他任何地方。莫哥大禪師也曾指出,一般人對此常有自我或靈魂的錯見;甚至有些中國僧人在教導再生時,也採取這種說法。
外在五境落在五根門,然後到達有分;可意與不可意所緣的滋味,也到達有分。過去與未來的所緣,同樣依靠有分。與所緣接觸時,有分處的意識便生起。
心若與不善心所相應,就生起渴愛、慢與邪見;若與善心所相應,就成為具有戒、定、慧的心。因此,一切所緣都只落在有分處,意識能照見它們的性質。
修觀時,如果觀察的心仍取外境,或自己身體的概念形相,作為注意、觀察的對象,就還不是正確的觀察之智。
如前面所說,一切所緣都在有分處;有因意識,也就是這裡的觀察之心,也在有分處,依所緣的特相來觀察。因此,禪修者如果還沒有看見有分的明淨界,就還沒有看見心的現象,也還沒有看見真實的法。
智者有這樣一句話:「藉知與見這兩種觀照,淨除邪見;看見有分,便步入正道。」
世間欲境的概念所緣,以及世間的究竟所緣,都只在有分處出現。禪修者觀察出現在有分處的所緣,如此,透過原文所說的「兩種知、兩種見」,到達見清淨。[1]
雷迪大禪師在《勝人明解》(Uttama-purissa Dīpanī,書名暫譯)中寫道:「如果有人通達有分,應知他是一位卓越的人。」
一切法都在有分處出現,觀察也在這裡進行。三種世間也存在於有分處,超越世間同樣發生在這裡。這種超越,來自以有分為依處的心,其執取止息。
中文譯校說明
1. 原文先說知與見的「兩種見」,後面又說「兩種知、兩種見」,沒有在此逐項解釋所指為何,本譯未另補出名目。《勝人明解》是對本書所列書名 "Uttama-purissa Dīpanī" 的暫譯;雷迪禪師的引文,依本書英文轉譯,未另據其原著核對。
由上述經驗,布朗先生了解,有三種世間以名色現象的方式存在,也就是器世間、有情世間與行世間。陽光的顏色是色法的現象,屬於器世間;它依條件驅除黑暗,因此也屬於行世間。這個世間接觸屬於器世間的眼淨色,便生起屬於有情世間的眼識。眼識這個有情世間,傾向色所緣這個器世間;這個依條件發生的過程,也稱為行世間。
這三種世間依條件相互接觸,結果生起觸。觸屬於有情世間,也屬於行世間。這個「觸的世間」經由「神經系統的世間」,把「眼淨色的世間」上的「色境的世間」,轉為「法所緣的世間」,並送到「有分的世間」。
太陽這個法所緣的世間,與屬於有情世間的有分接觸,依條件生起無因識,也屬於有情世間。這三者也都是行世間,並再次相互接觸。
由此,生起屬於有情世間的觸。這個世間使眼門的色所緣成為法所緣的世間,並送到有分的世間,繼續發生條件作用。對這個法所緣的世間,生起可意或不可意的經驗,便與有情世間的受蘊(vedanākkhandha)相連。
以這個受蘊的有情世間,以及屬於器世間的色法所緣為基礎,有因識這個有情世間生起,經驗它們。於是,快樂時生貪,不快樂時受苦,形成世間存在的心路過程。
【以下,強諦瑪禪師說明他對心的真實性質,以及正確、真正觀智的看法。】
心不會離開位於心所依處(hadaya-vatthu)的有分,走到其他任何地方。莫哥大禪師也曾指出,一般人對此常有自我或靈魂的錯見;甚至有些中國僧人在教導再生時,也採取這種說法。
外在五境落在五根門,然後到達有分;可意與不可意所緣的滋味,也到達有分。過去與未來的所緣,同樣依靠有分。與所緣接觸時,有分處的意識便生起。
心若與不善心所相應,就生起渴愛、慢與邪見;若與善心所相應,就成為具有戒、定、慧的心。因此,一切所緣都只落在有分處,意識能照見它們的性質。
修觀時,如果觀察的心仍取外境,或自己身體的概念形相,作為注意、觀察的對象,就還不是正確的觀察之智。
如前面所說,一切所緣都在有分處;有因意識,也就是這裡的觀察之心,也在有分處,依所緣的特相來觀察。因此,禪修者如果還沒有看見有分的明淨界,就還沒有看見心的現象,也還沒有看見真實的法。
智者有這樣一句話:「藉知與見這兩種觀照,淨除邪見;看見有分,便步入正道。」
世間欲境的概念所緣,以及世間的究竟所緣,都只在有分處出現。禪修者觀察出現在有分處的所緣,如此,透過原文所說的「兩種知、兩種見」,到達見清淨。[1]
雷迪大禪師在《勝人明解》(Uttama-purissa Dīpanī,書名暫譯)中寫道:「如果有人通達有分,應知他是一位卓越的人。」
一切法都在有分處出現,觀察也在這裡進行。三種世間也存在於有分處,超越世間同樣發生在這裡。這種超越,來自以有分為依處的心,其執取止息。
中文譯校說明
1. 原文先說知與見的「兩種見」,後面又說「兩種知、兩種見」,沒有在此逐項解釋所指為何,本譯未另補出名目。《勝人明解》是對本書所列書名 "Uttama-purissa Dīpanī" 的暫譯;雷迪禪師的引文,依本書英文轉譯,未另據其原著核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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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5.10 關於內在世間存在的補充說明
關於內在世間存在的補充說明
布朗先生了解上述世間的內在存在:在有分的明淨界上,會出現不久以前的法所緣影像、久遠過去的法所緣影像、未來的影像,以及當前的所緣。
他以以下譬喻,省察它們的性質。
有分的明淨界,就像一塊白色畫布;作意(manasikāra)像畫筆,取(upādāna)像顏料。畫家透過尋(vitakka),想著自己想要的所緣;再以如同思(cetanā)的手,在畫布上畫出圖像,也就是自己想要的對象。於是,法所緣這個世間的五蘊,便出現在畫布上。
意思是:注意過去曾經看見的色所緣時,有分的明淨界上,便出現相應的法所緣世間之影像。
聲、香、味、觸等其他所緣,也是一樣:它們各自的法所緣,也就是相應的世間,會在有分的明淨界上出現、生起。當下也是如此。五境落在五根門,只要注意它們,便在有分處生起。五境在那裡顯現,成為世間。
無數的佛陀與阿羅漢,包括辟支佛,都從這三種內在世間,也就是器世間、有情世間與行世間中解脫;這三種內在世間,是執取之心的因。
外在的三種世間,則一直以變化的過程存在。布朗先生已經了解這一點。
內處(ajjhatta-āyatana)是真實的究竟法,是自然現象的實質,深奧而難以辨明。不能藉由推測、聽聞或學習所得的知識,例如創世說、演化論等,來認識它們。
這些著作的作者,並不是憑想像、學習或聽聞來寫這些內容。他的情況,就像親自把一顆極珍貴的紅寶石放在手中,清楚地看見它。
要能知、能見,相當困難,必須投入自己的生命與身體,才能親自證知。即使他必須把這些寫出來,也知道願意付出這種努力、親自看見的人,恐怕很少。只有一般程度的信與精進,無法辨明它們。
佛陀在《中部》第八十五經《菩提王子經》(Bodhirājakumāra Sutta)中,也曾對菩提王子說到這一點;《中部》第二十六經《聖求經》中,也可以找到相關說明。[1]
中文譯校說明
1. 可核對 [《中部》MN 85〈菩提王子經〉]與 [《中部》MN 26〈聖求經〉]。兩經都說到佛陀所證之法深奧、難見、微細,超出推測所能及,須由智者親自體驗。本書對有分與內在世間的詳細描述,仍是其修法解說。
布朗先生了解上述世間的內在存在:在有分的明淨界上,會出現不久以前的法所緣影像、久遠過去的法所緣影像、未來的影像,以及當前的所緣。
他以以下譬喻,省察它們的性質。
有分的明淨界,就像一塊白色畫布;作意(manasikāra)像畫筆,取(upādāna)像顏料。畫家透過尋(vitakka),想著自己想要的所緣;再以如同思(cetanā)的手,在畫布上畫出圖像,也就是自己想要的對象。於是,法所緣這個世間的五蘊,便出現在畫布上。
意思是:注意過去曾經看見的色所緣時,有分的明淨界上,便出現相應的法所緣世間之影像。
聲、香、味、觸等其他所緣,也是一樣:它們各自的法所緣,也就是相應的世間,會在有分的明淨界上出現、生起。當下也是如此。五境落在五根門,只要注意它們,便在有分處生起。五境在那裡顯現,成為世間。
無數的佛陀與阿羅漢,包括辟支佛,都從這三種內在世間,也就是器世間、有情世間與行世間中解脫;這三種內在世間,是執取之心的因。
外在的三種世間,則一直以變化的過程存在。布朗先生已經了解這一點。
內處(ajjhatta-āyatana)是真實的究竟法,是自然現象的實質,深奧而難以辨明。不能藉由推測、聽聞或學習所得的知識,例如創世說、演化論等,來認識它們。
這些著作的作者,並不是憑想像、學習或聽聞來寫這些內容。他的情況,就像親自把一顆極珍貴的紅寶石放在手中,清楚地看見它。
要能知、能見,相當困難,必須投入自己的生命與身體,才能親自證知。即使他必須把這些寫出來,也知道願意付出這種努力、親自看見的人,恐怕很少。只有一般程度的信與精進,無法辨明它們。
佛陀在《中部》第八十五經《菩提王子經》(Bodhirājakumāra Sutta)中,也曾對菩提王子說到這一點;《中部》第二十六經《聖求經》中,也可以找到相關說明。[1]
中文譯校說明
1. 可核對 [《中部》MN 85〈菩提王子經〉]與 [《中部》MN 26〈聖求經〉]。兩經都說到佛陀所證之法深奧、難見、微細,超出推測所能及,須由智者親自體驗。本書對有分與內在世間的詳細描述,仍是其修法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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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冊時間: 2017-03-03, 08:00
11.3.5.11 以第一與第二有分定修觀
以第一與第二有分定修觀
以第三階段的定觀察名色的性質之後,布朗先生放下這個定,退回第二階段的定。在第二階段的定中,他知道有分明淨界的止息。這裡沒有世間感官概念所緣,也沒有究竟所緣,只透過定知道止息。他以後起有因識的觀察之智,知道前起、安住於定的有因識之心。
此時,第三階段的定所能取到的三十六種究竟名色所緣,已經不在這裡;也可以說,他已經看不見它們。即使反覆努力作意,它們也不出現,只是作意的心生起一次,便在那裡止息。
這就像前面屋主的譬喻:他走出臥室,再把門關上,就看不見臥室裡的東西,只能看見臥室外面的東西;也看不見院落裡或院落外的事物。
止息這個所緣,就像臥室外面的東西。如果他從止息所緣出來,注意肉身,便會辨明微細色聚正密密麻麻地變化。這些微細色聚,也像臥室外面的東西。
以第三階段的定所辨明的色聚,是出現在有分明淨界上的法所緣色聚。
以第二階段的定所辨明的,則是肉身中究竟色法的色聚(kalāpa)。
布朗先生觀察這些正在變化的色聚:它們沒有形狀、外貌之相,只以一組組色聚的方式存在。
它們正在改變,並不隨我的意願。在這個變化過程中,沒有我。這些正在變化的色法,不是由我創造;其中沒有生命主體,也沒有靈魂。它們沒有穩定不變的性質,只以變化的方式存在;這本身就是依條件形成之色法的性質。
接著,布朗先生把定轉為第一有分定。
此時,達到第一階段清淨的心,也就是觀察的心,辨明一個從意門傾向色法熱感的心;這是意觸(mano-samphassa),而那個色法正受到逼迫。這個傾向的心一到達最顯著的地方,也就是最熱的部位,心中便有「熱」的概念。後起的觀察之心探究時,就看見、辨明這個帶有「熱」概念而生起的心。
不能隨意把知道熱的心,改成知道冷的心。後起的觀察之心,觀察這個知道熱的心所具有的無我性:心中關於熱的想,不是由我創造,也不是我。他如此以觀智觀察。
接著,他又以正念,只觀察色法本身的性質。前起、取「熱」這個概念的心,便自行止息;以慧知道色法變化之性的心,則隨之生起。他再以無常、苦、無我三共相,探究它們。
布朗先生又觀察,從有分傾向受逼迫色法的意觸。
這個傾向的性質,沒有生命主體或靈魂,沒有我的存在,不是由我創造,也不是由上帝或大梵天創造;沒有任何操縱者或其他人使它如此。
這是心的自然特相:心自行傾向受逼迫的色法,使色法與有分相連。他以觀智觀察這一點。
接著,他以觀智觀察這個傾向之心所帶來的結果,辨明意門處生起的受,正在經驗受逼迫色法的不可意性。這就是受經驗所緣的性質。這不是我的受。在這個經驗的性質中,沒有我,也沒有生命主體或靈魂,沒有創造者等等。他如此以觀智觀察受的性質。
只觀察受本身的性質時,自己的心中沒有苦(dukkha)與樂(sukha)。
如果不把受觀察為單純的感受,而讓後起的心把它與自我相連,也就是帶有邪見,並接續受的不可意滋味,便會生起帶有熱、緊、痛等概念的心,不想經驗這些不可意、不舒服的所緣。
後起的觀察之心,以觀察三相的觀智,觀察這個生起的概念之心。
再把觀察轉回受,僅僅觀察它感受的性質,原先心中的熱、痛之想,以及不想感受的心態,便都自行止息。觀察之智能辨明這一點。這不是憑自己的意志或欲求,把它們捨離;也不是藉改變姿勢而使它們止息,更不是所緣生起時,逃開所緣所造成的止息。
這是看見受蘊的特相,也就是心經驗所緣的性質。原文把它稱為有身的究竟法(sakkāya-paramattha-dhamma),並解釋為真實存在的現象,有別於自我或靈魂。因此,瞋與憂惱止息。[1]
換句話說,如實辨明這個真相,就是明(vijjā)與智(ñāṇa);在受這一環節,渴愛便止息。獲得正見(sammā-diṭṭhi)時,只有心感受的性質存在,沒有我的存在。辨明只是色法變化的性質,以及心感受的性質,無我隨觀智便生起。就蘊來辨明這些,就是看見苦諦。
如果把受觀察為「我」,帶著邪見與渴愛去感受,原先關於熱的概念,以及不想感受的憂惱之心,又會自行生起。這是由於注意的所緣改變,心也隨之改變。把概念所緣當作真實,就生起帶有邪見與渴愛的心;觀察究竟法的實相,邪見與渴愛便止息。
再把傾向所緣的意觸收回,讓它回到意門,然後以智觀察原來的色界,就不能再賦予「熱」這個概念之想,而能認知它只是具有不斷變化的究竟色法之性。
存在的是變化著的究竟色,以及心傾向所緣的造作,也就是行蘊(saṅkhārakkhandha);這些是名與色。這裡沒有人或眾生存在,無我隨觀智便生起。
再把傾向的心,從原來的火界所緣,也就是熱,收回有分;然後隨自己的意願,把所緣轉為另一個對象。布朗先生辨明,意觸從意門出發,傾向新換的所緣。這是由於心對新的所緣作意。此時,他以智看見,意觸從有分傾向這個新所緣。
接著,他依自己的意願,放鬆、放下對新所緣的注意,這個傾向的意觸便自行止息;一個新的意觸又自行生起,傾向原先顯著的熱,也就是色法的火界(tejo-dhātu)。
布朗先生以直接的智辨明這一切。他能如此運用,就像貓捉到老鼠後,能擺弄牠一樣:看見心傾向所緣的性質自行生起,也能控制這個傾向的心,依自己的意願,使它轉向新的所緣。
中文譯校說明
1. 有身(sakkāya)一詞,原文在這裡特別解釋為「真實存在」,用以描述所觀察的受蘊;本譯保留這個解說。這一段所說的止息,是瞋、憂惱,以及由受而起的渴愛止息;受本身仍作為觀察的所緣。
以第三階段的定觀察名色的性質之後,布朗先生放下這個定,退回第二階段的定。在第二階段的定中,他知道有分明淨界的止息。這裡沒有世間感官概念所緣,也沒有究竟所緣,只透過定知道止息。他以後起有因識的觀察之智,知道前起、安住於定的有因識之心。
此時,第三階段的定所能取到的三十六種究竟名色所緣,已經不在這裡;也可以說,他已經看不見它們。即使反覆努力作意,它們也不出現,只是作意的心生起一次,便在那裡止息。
這就像前面屋主的譬喻:他走出臥室,再把門關上,就看不見臥室裡的東西,只能看見臥室外面的東西;也看不見院落裡或院落外的事物。
止息這個所緣,就像臥室外面的東西。如果他從止息所緣出來,注意肉身,便會辨明微細色聚正密密麻麻地變化。這些微細色聚,也像臥室外面的東西。
以第三階段的定所辨明的色聚,是出現在有分明淨界上的法所緣色聚。
以第二階段的定所辨明的,則是肉身中究竟色法的色聚(kalāpa)。
布朗先生觀察這些正在變化的色聚:它們沒有形狀、外貌之相,只以一組組色聚的方式存在。
它們正在改變,並不隨我的意願。在這個變化過程中,沒有我。這些正在變化的色法,不是由我創造;其中沒有生命主體,也沒有靈魂。它們沒有穩定不變的性質,只以變化的方式存在;這本身就是依條件形成之色法的性質。
接著,布朗先生把定轉為第一有分定。
此時,達到第一階段清淨的心,也就是觀察的心,辨明一個從意門傾向色法熱感的心;這是意觸(mano-samphassa),而那個色法正受到逼迫。這個傾向的心一到達最顯著的地方,也就是最熱的部位,心中便有「熱」的概念。後起的觀察之心探究時,就看見、辨明這個帶有「熱」概念而生起的心。
不能隨意把知道熱的心,改成知道冷的心。後起的觀察之心,觀察這個知道熱的心所具有的無我性:心中關於熱的想,不是由我創造,也不是我。他如此以觀智觀察。
接著,他又以正念,只觀察色法本身的性質。前起、取「熱」這個概念的心,便自行止息;以慧知道色法變化之性的心,則隨之生起。他再以無常、苦、無我三共相,探究它們。
布朗先生又觀察,從有分傾向受逼迫色法的意觸。
這個傾向的性質,沒有生命主體或靈魂,沒有我的存在,不是由我創造,也不是由上帝或大梵天創造;沒有任何操縱者或其他人使它如此。
這是心的自然特相:心自行傾向受逼迫的色法,使色法與有分相連。他以觀智觀察這一點。
接著,他以觀智觀察這個傾向之心所帶來的結果,辨明意門處生起的受,正在經驗受逼迫色法的不可意性。這就是受經驗所緣的性質。這不是我的受。在這個經驗的性質中,沒有我,也沒有生命主體或靈魂,沒有創造者等等。他如此以觀智觀察受的性質。
只觀察受本身的性質時,自己的心中沒有苦(dukkha)與樂(sukha)。
如果不把受觀察為單純的感受,而讓後起的心把它與自我相連,也就是帶有邪見,並接續受的不可意滋味,便會生起帶有熱、緊、痛等概念的心,不想經驗這些不可意、不舒服的所緣。
後起的觀察之心,以觀察三相的觀智,觀察這個生起的概念之心。
再把觀察轉回受,僅僅觀察它感受的性質,原先心中的熱、痛之想,以及不想感受的心態,便都自行止息。觀察之智能辨明這一點。這不是憑自己的意志或欲求,把它們捨離;也不是藉改變姿勢而使它們止息,更不是所緣生起時,逃開所緣所造成的止息。
這是看見受蘊的特相,也就是心經驗所緣的性質。原文把它稱為有身的究竟法(sakkāya-paramattha-dhamma),並解釋為真實存在的現象,有別於自我或靈魂。因此,瞋與憂惱止息。[1]
換句話說,如實辨明這個真相,就是明(vijjā)與智(ñāṇa);在受這一環節,渴愛便止息。獲得正見(sammā-diṭṭhi)時,只有心感受的性質存在,沒有我的存在。辨明只是色法變化的性質,以及心感受的性質,無我隨觀智便生起。就蘊來辨明這些,就是看見苦諦。
如果把受觀察為「我」,帶著邪見與渴愛去感受,原先關於熱的概念,以及不想感受的憂惱之心,又會自行生起。這是由於注意的所緣改變,心也隨之改變。把概念所緣當作真實,就生起帶有邪見與渴愛的心;觀察究竟法的實相,邪見與渴愛便止息。
再把傾向所緣的意觸收回,讓它回到意門,然後以智觀察原來的色界,就不能再賦予「熱」這個概念之想,而能認知它只是具有不斷變化的究竟色法之性。
存在的是變化著的究竟色,以及心傾向所緣的造作,也就是行蘊(saṅkhārakkhandha);這些是名與色。這裡沒有人或眾生存在,無我隨觀智便生起。
再把傾向的心,從原來的火界所緣,也就是熱,收回有分;然後隨自己的意願,把所緣轉為另一個對象。布朗先生辨明,意觸從意門出發,傾向新換的所緣。這是由於心對新的所緣作意。此時,他以智看見,意觸從有分傾向這個新所緣。
接著,他依自己的意願,放鬆、放下對新所緣的注意,這個傾向的意觸便自行止息;一個新的意觸又自行生起,傾向原先顯著的熱,也就是色法的火界(tejo-dhātu)。
布朗先生以直接的智辨明這一切。他能如此運用,就像貓捉到老鼠後,能擺弄牠一樣:看見心傾向所緣的性質自行生起,也能控制這個傾向的心,依自己的意願,使它轉向新的所緣。
中文譯校說明
1. 有身(sakkāya)一詞,原文在這裡特別解釋為「真實存在」,用以描述所觀察的受蘊;本譯保留這個解說。這一段所說的止息,是瞋、憂惱,以及由受而起的渴愛止息;受本身仍作為觀察的所緣。
- Nalorakk
- 文章: 599
- 註冊時間: 2017-03-03, 08:00
11.3.5.12 強諦瑪禪師對此的看法
強諦瑪禪師對此的看法
親證法、辨明苦諦,是指以分析之智,辨明究竟名色所緣本身的性質,就像看見握在自己手中的一顆無價紅寶石。
若只是憑自己的想法與推測,把受(vedanā)觀作「它正在經驗所緣、感受所緣」,就只會成為表面之觀;緬語作 "athim-vipassanā",其中 "athim" 是表面的意思。
如此,珍貴的觀法便成了廉價的法,成了一種隨便、輕鬆的修行;從價值低廉,還可能降到毫無價值。
【英譯者按:這個提醒很重要。以前,我讀過一些西方人寫的英文修行書,其中一本的書名是《懶人開悟指南》(Lazy Guide to Enlightenment,書名暫譯)之類。】
接下來,強諦瑪禪師繼續說明,如何觀察由其他根門(dvāra)生起的意觸與受。讀者既已大致了解修法,我就不在這裡繼續詳述。
親證法、辨明苦諦,是指以分析之智,辨明究竟名色所緣本身的性質,就像看見握在自己手中的一顆無價紅寶石。
若只是憑自己的想法與推測,把受(vedanā)觀作「它正在經驗所緣、感受所緣」,就只會成為表面之觀;緬語作 "athim-vipassanā",其中 "athim" 是表面的意思。
如此,珍貴的觀法便成了廉價的法,成了一種隨便、輕鬆的修行;從價值低廉,還可能降到毫無價值。
【英譯者按:這個提醒很重要。以前,我讀過一些西方人寫的英文修行書,其中一本的書名是《懶人開悟指南》(Lazy Guide to Enlightenment,書名暫譯)之類。】
接下來,強諦瑪禪師繼續說明,如何觀察由其他根門(dvāra)生起的意觸與受。讀者既已大致了解修法,我就不在這裡繼續詳述。
- Nalorakk
- 文章: 599
- 註冊時間: 2017-03-03, 08:00
11.3.5.13 在身體動作中觀察意觸與受
在身體動作中觀察意觸與受
布朗先生繼續透過身體動作,修習對名色過程的觀察。坐下、站起、抬腳、邁步、放下腳、拿取物品、交付物品等動作,都可以作為所緣。他分別從概念與本身性質,也就是究竟法的層面,以觀智觀察其中生起的名色過程。
例如,邁步時,只須覺察想要邁步的心生起。後起的心,不應再給它一個「想要邁步的心」的概念之想(saññā);原文在此指出,這與馬哈希系統不同。
意觸會自行傾向腳部自行生起的色法沉重性。傾向之後,具有智的心隨即注意那個經驗好壞的受之性質。這時,一個心會自行生起,只是傾向已生起的色法並感受它,而不帶有「沉重」的概念之想。
如果轉而取所緣的概念,前述只知道究竟性質的心,就會自行止息;接著生起一個把它命名為「沉重」、而不想感受它的心。放下腳時,明顯的色法,也就是色界,與心都自行生起,禪修者必須留意、觀察它們。
了知究竟色法,是身隨觀念處(kāyānupassanā-satipaṭṭhāna)。辨明那個經驗色所緣的受,是受隨觀念處(vedanānupassanā-satipaṭṭhāna)。觀察伴隨受的心,是心隨觀念處(cittānupassanā-satipaṭṭhāna)。
依名色的因果關係,觀察名色過程的生起與滅去,是法隨觀念處(dhammānupassanā-satipaṭṭhāna)。
如此觀察,要清楚知道:無明(avijjā)生起與止息的原因;苦生起與止息的原因;以及渴愛(taṇhā)、慢(māna)、邪見(diṭṭhi)生起與止息的原因。
後起的觀察之心,也就是有因識,透徹地看見意觸剎那間傾向所緣;傾向之後,前起的心,也就是有因意識,感受可意所緣(iṭṭhārammaṇa)或不可意所緣(aniṭṭhārammaṇa)所引生的受。
在這裡,無論生起的是對可意或不可意所緣的受,觀察之心若只把苦與樂觀作受,就只是知道「這是受」。後起的觀察之心,也能觀察、辨明前起的了知之心。
如果禪修者不只把它觀作受,而是帶著邪見與渴愛,把它當成「我」、「我的」,那麼,以可意的受所緣為基礎,愉悅之心便自行生起。這個心,由後起的觀察之心辨明。
如果以不可意的受所緣為基礎,不愉悅之心便自行生起。對這個生起的心,也必須以後起的觀察之心,透過三相的觀智加以觀察。
這第一有分、第一階段的清淨心,或具有觀察之智的心,不能辨明第三有分的名色,也不能辨明第二有分的名色,無法取它們為所緣。
同樣地,第一階段的定,也不能取男人、女人、我的兒子、我的女兒、人、狗、樹等世間感官所緣。這些欲境的概念所緣,就像院落外面的所有事物;可參見前文以房屋三道門比喻三種有分定的說明。
以上述第一有分定,透過觀智徹底觀察名色,直到一切疑惑都清除之後,便放下它,轉入第二有分定。這時,第二階段的定,不能觀察、看見第一階段的定曾辨明的四大、身體三十二部分,以及世間欲境所緣;這些所緣都止息了。同樣地,它也看不見第三階段的定所辨明的三十六種名色。
到達第二有分之後,心以想認知世間概念所緣與世間究竟所緣的止息。放下這個止息,也就是出定,轉而注意身體時,便辨明一組組微細的色聚正在分解。
此時,第二階段的定,不能觀察院落外面的所有事物,也就是一般心所取的欲境概念所緣;也不能觀察院落裡面的事物,也就是第一階段的定所取的四大與身體三十二部分。它也看不見臥室裡面的事物,也就是第三階段的定所取的三十六種名色。
從第一有分進入第二有分,就像打開房屋的大門,走進屋內。如果禪修者沒有進入第一有分,只憑一般的心,就無法了知分別屬於第一、第二、第三有分定的名色所緣。
他所知道的,就像土地、森林、山岳等事物,心把它們認作男人、女人,或認作「我很熱」、「我受不了」等;這些是沒有究竟實體的概念,伴隨著渴愛、慢與邪見之心。[1]
同樣地,如果禪修者離開全部三種有分,就無法取與它們相應的所緣;他的心,便像沒有修行的人一樣,只有一般的見解與知識。那時,只能透過推測性的知識,知道心所觀察的所緣,以及觀察之心的性質。
以上,是從見清淨(diṭṭhi-visuddhi)的角度,說明如何以分析之智了知究竟名色,也就是名色分別智(nāma-rūpa-pariggaha-ñāṇa)。
【英譯者按:受到逼迫的色法、心的傾向、受的經驗——這些相應的名色,可以在第一有分中觀察,也可以在第二有分中觀察。】
中文譯校說明
1. 原文此處把「渴愛、慢、邪見」中的慢誤寫成 "mama";依前後文反覆出現的同一組術語,採慢(māna)譯出。「沒有究竟實體的概念」所對應的英文是 "non-existence of concepts";依前文對人、女人等概念所緣的說明,其意為概念所指不是究竟實體,而非說心中完全沒有概念。
布朗先生繼續透過身體動作,修習對名色過程的觀察。坐下、站起、抬腳、邁步、放下腳、拿取物品、交付物品等動作,都可以作為所緣。他分別從概念與本身性質,也就是究竟法的層面,以觀智觀察其中生起的名色過程。
例如,邁步時,只須覺察想要邁步的心生起。後起的心,不應再給它一個「想要邁步的心」的概念之想(saññā);原文在此指出,這與馬哈希系統不同。
意觸會自行傾向腳部自行生起的色法沉重性。傾向之後,具有智的心隨即注意那個經驗好壞的受之性質。這時,一個心會自行生起,只是傾向已生起的色法並感受它,而不帶有「沉重」的概念之想。
如果轉而取所緣的概念,前述只知道究竟性質的心,就會自行止息;接著生起一個把它命名為「沉重」、而不想感受它的心。放下腳時,明顯的色法,也就是色界,與心都自行生起,禪修者必須留意、觀察它們。
了知究竟色法,是身隨觀念處(kāyānupassanā-satipaṭṭhāna)。辨明那個經驗色所緣的受,是受隨觀念處(vedanānupassanā-satipaṭṭhāna)。觀察伴隨受的心,是心隨觀念處(cittānupassanā-satipaṭṭhāna)。
依名色的因果關係,觀察名色過程的生起與滅去,是法隨觀念處(dhammānupassanā-satipaṭṭhāna)。
如此觀察,要清楚知道:無明(avijjā)生起與止息的原因;苦生起與止息的原因;以及渴愛(taṇhā)、慢(māna)、邪見(diṭṭhi)生起與止息的原因。
後起的觀察之心,也就是有因識,透徹地看見意觸剎那間傾向所緣;傾向之後,前起的心,也就是有因意識,感受可意所緣(iṭṭhārammaṇa)或不可意所緣(aniṭṭhārammaṇa)所引生的受。
在這裡,無論生起的是對可意或不可意所緣的受,觀察之心若只把苦與樂觀作受,就只是知道「這是受」。後起的觀察之心,也能觀察、辨明前起的了知之心。
如果禪修者不只把它觀作受,而是帶著邪見與渴愛,把它當成「我」、「我的」,那麼,以可意的受所緣為基礎,愉悅之心便自行生起。這個心,由後起的觀察之心辨明。
如果以不可意的受所緣為基礎,不愉悅之心便自行生起。對這個生起的心,也必須以後起的觀察之心,透過三相的觀智加以觀察。
這第一有分、第一階段的清淨心,或具有觀察之智的心,不能辨明第三有分的名色,也不能辨明第二有分的名色,無法取它們為所緣。
同樣地,第一階段的定,也不能取男人、女人、我的兒子、我的女兒、人、狗、樹等世間感官所緣。這些欲境的概念所緣,就像院落外面的所有事物;可參見前文以房屋三道門比喻三種有分定的說明。
以上述第一有分定,透過觀智徹底觀察名色,直到一切疑惑都清除之後,便放下它,轉入第二有分定。這時,第二階段的定,不能觀察、看見第一階段的定曾辨明的四大、身體三十二部分,以及世間欲境所緣;這些所緣都止息了。同樣地,它也看不見第三階段的定所辨明的三十六種名色。
到達第二有分之後,心以想認知世間概念所緣與世間究竟所緣的止息。放下這個止息,也就是出定,轉而注意身體時,便辨明一組組微細的色聚正在分解。
此時,第二階段的定,不能觀察院落外面的所有事物,也就是一般心所取的欲境概念所緣;也不能觀察院落裡面的事物,也就是第一階段的定所取的四大與身體三十二部分。它也看不見臥室裡面的事物,也就是第三階段的定所取的三十六種名色。
從第一有分進入第二有分,就像打開房屋的大門,走進屋內。如果禪修者沒有進入第一有分,只憑一般的心,就無法了知分別屬於第一、第二、第三有分定的名色所緣。
他所知道的,就像土地、森林、山岳等事物,心把它們認作男人、女人,或認作「我很熱」、「我受不了」等;這些是沒有究竟實體的概念,伴隨著渴愛、慢與邪見之心。[1]
同樣地,如果禪修者離開全部三種有分,就無法取與它們相應的所緣;他的心,便像沒有修行的人一樣,只有一般的見解與知識。那時,只能透過推測性的知識,知道心所觀察的所緣,以及觀察之心的性質。
以上,是從見清淨(diṭṭhi-visuddhi)的角度,說明如何以分析之智了知究竟名色,也就是名色分別智(nāma-rūpa-pariggaha-ñāṇa)。
【英譯者按:受到逼迫的色法、心的傾向、受的經驗——這些相應的名色,可以在第一有分中觀察,也可以在第二有分中觀察。】
中文譯校說明
1. 原文此處把「渴愛、慢、邪見」中的慢誤寫成 "mama";依前後文反覆出現的同一組術語,採慢(māna)譯出。「沒有究竟實體的概念」所對應的英文是 "non-existence of concepts";依前文對人、女人等概念所緣的說明,其意為概念所指不是究竟實體,而非說心中完全沒有概念。
- Nalorakk
- 文章: 599
- 註冊時間: 2017-03-03, 08:00
11.3.6 度疑清淨
度疑清淨
緣攝受智(paccaya-pariggaha-ñāṇa)
在見清淨,也就是名色分別智的說明中,已經解釋各層次有分定,也就是第一、第二、第三有分,分別可以觀察哪些名色所緣。現在,強諦瑪禪師繼續解釋,這三個層次的名色是由什麼原因生起的。這就是辨明名色之緣的智,也就是緣攝受智的生起。
布朗先生辨明當下名色的性質之後,以直接的分析之智知道:它們不是我的,不是我所造作,其中也沒有「我」存在。
「如果這一組蘊不是我所造作,那麼,是什麼使它發生的呢?」他生起想要知道的心,便依據自己對佛陀教導的理解,以辨明之智加以觀察。
佛陀在《六六經》中教導如下:
再依於身識、身淨色與可觸所緣這三者的和合,一個新的界,也就是身觸(kāya-samphassa),便作為結果生起。這個新生起的身觸,連接有分,把所緣轉成法界(dhamma-dhātu),於是又生起一個新的因。
依於這個因,有分中的可觸法所緣,便導致意識生起;原文在此括列了無因(ahetuka)與有因(sahetuka)兩者。[1]
再依於這個法所緣(dhamma-ārammaṇa)、無因意識(ahetuka-mano-viññāṇa)與有分三者的和合,意觸(mano-samphassa)便作為結果生起。以這個意觸為因,經驗可意或不可意所緣的受,便作為結果生起。如果這個受,連同新生起的有因識,黏著於癡,那麼,貪、瞋、邪見等不善法便隨之生起。
如果這個有因意識與道支(maggaṅga)一起生起,就能捨離相應的煩惱,貪、瞋、癡等煩惱也就止息。如此,布朗先生繼續觀察、省察其他根門,了解名色的因果關係,直到超越疑惑。
中文譯校說明
1. 原文在「可觸法所緣」後,直接括列「無因(ahetuka)與有因(sahetuka)」,但沒有明確交代兩詞修飾所緣還是隨後生起的意識,因此正文保留列詞的位置及其不明確之處。另外,原文把法界(dhamma-dhātu)的英文寫成 "mind element";正文依巴利詞譯為「法界」。
緣攝受智(paccaya-pariggaha-ñāṇa)
在見清淨,也就是名色分別智的說明中,已經解釋各層次有分定,也就是第一、第二、第三有分,分別可以觀察哪些名色所緣。現在,強諦瑪禪師繼續解釋,這三個層次的名色是由什麼原因生起的。這就是辨明名色之緣的智,也就是緣攝受智的生起。
布朗先生辨明當下名色的性質之後,以直接的分析之智知道:它們不是我的,不是我所造作,其中也沒有「我」存在。
「如果這一組蘊不是我所造作,那麼,是什麼使它發生的呢?」他生起想要知道的心,便依據自己對佛陀教導的理解,以辨明之智加以觀察。
佛陀在《六六經》中教導如下:
身淨色(kāya-pasāda)以四大為基礎。依於身淨色與可觸所緣的接觸,身識這個結果生起。「緣於身根與可觸所緣,生起身識;三者和合為觸;以觸為緣而有受,以受為緣而有愛。」
再依於身識、身淨色與可觸所緣這三者的和合,一個新的界,也就是身觸(kāya-samphassa),便作為結果生起。這個新生起的身觸,連接有分,把所緣轉成法界(dhamma-dhātu),於是又生起一個新的因。
依於這個因,有分中的可觸法所緣,便導致意識生起;原文在此括列了無因(ahetuka)與有因(sahetuka)兩者。[1]
再依於這個法所緣(dhamma-ārammaṇa)、無因意識(ahetuka-mano-viññāṇa)與有分三者的和合,意觸(mano-samphassa)便作為結果生起。以這個意觸為因,經驗可意或不可意所緣的受,便作為結果生起。如果這個受,連同新生起的有因識,黏著於癡,那麼,貪、瞋、邪見等不善法便隨之生起。
如果這個有因意識與道支(maggaṅga)一起生起,就能捨離相應的煩惱,貪、瞋、癡等煩惱也就止息。如此,布朗先生繼續觀察、省察其他根門,了解名色的因果關係,直到超越疑惑。
中文譯校說明
1. 原文在「可觸法所緣」後,直接括列「無因(ahetuka)與有因(sahetuka)」,但沒有明確交代兩詞修飾所緣還是隨後生起的意識,因此正文保留列詞的位置及其不明確之處。另外,原文把法界(dhamma-dhātu)的英文寫成 "mind element";正文依巴利詞譯為「法界」。
- Nalorak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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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6.1 當下支持蘊生起的條件
當下支持蘊生起的條件
這裡,我不詳述 強諦瑪禪師對這個主題的說明,只提供一個大致的概念。
這些因緣包括:業(kamma)、心(citta)、時節,也就是冷熱等溫度條件(utu)、食,也就是營養(āhāra)、感官所緣、根門,以及緣起的過程等。
【英譯者按:莫哥禪師對這個主題的教導,很適合用來觀察。】
這裡,我不詳述 強諦瑪禪師對這個主題的說明,只提供一個大致的概念。
這些因緣包括:業(kamma)、心(citta)、時節,也就是冷熱等溫度條件(utu)、食,也就是營養(āhāra)、感官所緣、根門,以及緣起的過程等。
【英譯者按:莫哥禪師對這個主題的教導,很適合用來觀察。】
- Nalorak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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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6.2 心路過程的生起與終結
心路過程的生起與終結
觀察了當下使蘊生起的條件之後,布朗先生繼續處理心中的以下問題:
1. 這個蘊的相續過程,為什麼會生起?
2. 在這一生中,使新的心生起,也就是活著,以及使心止息,也就是死亡的原因,是什麼?
3. 現在,每個人都用食(āhāra)來維持身體,卻仍無法阻止衰老、生病與死亡,原因是什麼?
4. 這一期蘊終結之後,是否還會有新的蘊生起?還是不再生起?
5. 新的蘊生起,以及不再生起的原因,各是什麼?
布朗先生運用緣起(paṭiccasamuppāda)的教導加以觀察,尋求上述問題的答案。答案如下:
1. 這個蘊的相續,是由過去世生命相續中的業所造成。[1]
2. 這一生中,新的心路過程生起,也就是繼續存在、繼續活著,是由業力、四大,以及當下的感官所緣所促成。新的心不再生起,也就是死亡,是異熟輪轉(vipāka-vaṭṭa)的能量耗盡,或由業所建立的這一期蘊,其壽命已到盡頭。[1]
3. 這一生中,無論如何以營養維持諸蘊,仍然無法阻止衰老、生病與死亡。這就像房屋逐漸敗壞,是異熟輪轉的能量走向終結。
4. 即使現在這一期蘊已經結束,只要仍有業,下一生,也就是未來世的新蘊,就會再次生起。因為業仍存在,這座「蘊的房屋」就會繼續建立新的生命。
5. 因為有業,我們便得到新一生的「蘊的房屋」。
如此超越疑惑,了知名色諸蘊之間的因果關係,就是緣攝受智。禪修者心中生起緣攝受智,便清除對過去蘊、現在蘊、未來蘊,以及緣起教導的疑惑。
中文譯校說明
1. 第一答的英文,字面上把此世蘊的相續說成「過去世的業」;第二答又把此世心路的生起寫成業力等因素的「因」。依這組問答正在說明蘊的生起原因,以及後文「由業建立」的說法,正文將其因果方向譯為「由過去世之業造成」、「由業力等促成」。這是依上下文作出的判讀。第五題同時問生起與不生起的原因,但原文第五答只說有業而得到新生命,沒有另行說明不生起的條件。
觀察了當下使蘊生起的條件之後,布朗先生繼續處理心中的以下問題:
1. 這個蘊的相續過程,為什麼會生起?
2. 在這一生中,使新的心生起,也就是活著,以及使心止息,也就是死亡的原因,是什麼?
3. 現在,每個人都用食(āhāra)來維持身體,卻仍無法阻止衰老、生病與死亡,原因是什麼?
4. 這一期蘊終結之後,是否還會有新的蘊生起?還是不再生起?
5. 新的蘊生起,以及不再生起的原因,各是什麼?
布朗先生運用緣起(paṭiccasamuppāda)的教導加以觀察,尋求上述問題的答案。答案如下:
1. 這個蘊的相續,是由過去世生命相續中的業所造成。[1]
2. 這一生中,新的心路過程生起,也就是繼續存在、繼續活著,是由業力、四大,以及當下的感官所緣所促成。新的心不再生起,也就是死亡,是異熟輪轉(vipāka-vaṭṭa)的能量耗盡,或由業所建立的這一期蘊,其壽命已到盡頭。[1]
3. 這一生中,無論如何以營養維持諸蘊,仍然無法阻止衰老、生病與死亡。這就像房屋逐漸敗壞,是異熟輪轉的能量走向終結。
4. 即使現在這一期蘊已經結束,只要仍有業,下一生,也就是未來世的新蘊,就會再次生起。因為業仍存在,這座「蘊的房屋」就會繼續建立新的生命。
5. 因為有業,我們便得到新一生的「蘊的房屋」。
如此超越疑惑,了知名色諸蘊之間的因果關係,就是緣攝受智。禪修者心中生起緣攝受智,便清除對過去蘊、現在蘊、未來蘊,以及緣起教導的疑惑。
中文譯校說明
1. 第一答的英文,字面上把此世蘊的相續說成「過去世的業」;第二答又把此世心路的生起寫成業力等因素的「因」。依這組問答正在說明蘊的生起原因,以及後文「由業建立」的說法,正文將其因果方向譯為「由過去世之業造成」、「由業力等促成」。這是依上下文作出的判讀。第五題同時問生起與不生起的原因,但原文第五答只說有業而得到新生命,沒有另行說明不生起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