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死刑是非正命?

以原始佛法之中的一個概念、或一個命題開設一個主題進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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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gbert
文章: 2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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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Dogbert » 2010-09-10, 17:35

所以你的意思是,佛教徒用暴力傷害他人,只要對方沒死,即使是斷手斷腳、終生癱瘓,也不算犯五戒,是這樣嗎? :ro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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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xd127
文章: 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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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lxd127 » 2010-09-10, 22:58

戒律,特別是五戒,並未收納一切不善行。
不能為了令人行善,而非律說律。
但這並不意味著,我們應當縱容他人造作未列於五戒的不善行。
http://blog.sina.com.cn/u/1501252922
我的博客,歡迎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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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gbert
文章: 2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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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Dogbert » 2010-09-11, 01:34

所以你的意思也是,用暴力傷害他人,只要對方沒死,就不犯五戒。是這樣嗎?

五戒是在家居士持的戒律,對他人妄語、偷盜他人財物尚且犯戒,而暴力傷人卻不犯,我想,連小學生都可以看出其中的不合理,這真的是我們持的五戒嗎?

佛教的五戒竟然沒有禁止居士用暴力傷害他人,這話不是一句「五戒,並未收納一切不善行」可以解釋的。這句話沒錯,但是套用在暴力行為上就錯了。

五戒是個大原則,精神就是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範圍從最嚴重的殺人到偷盜、邪淫、妄語、飲酒,以嚴重性來說,使用暴力的嚴重性僅次於殺人,而暴力跟殺生其實是屬於同一性質。

學習佛法持五戒,卻把使用暴力傷人從不殺生戒裡抽離出來,這是死讀書的結果,只看表面文字,卻忽略的文字背後的精神。

不管是殺人或傷人,結果都是有人因為一個人的惡念加上暴力行為而受傷或死亡,你要怎麼把這兩者分開來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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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kjh
文章: 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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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lkjh » 2010-09-11, 03:10

lkjh 寫:
Dogbert 寫: 我提醒你一個基本做人觀念
另外,你這個用暴力傷人沒死就不犯五戒的說法也是我在這裡這麼久,第一次看到的說法,原來你的不殺生戒是這樣持的。
第一,siongui法友的說法就是指協會首頁中,初果這本書中的五戒戒相,長久以來幾乎所有法友都知道。

第二,輕侮他人之意溢於言表,這發生於佛法討論區中,實是遺憾。
我以上的說法只是指出所有人都知道的事,並沒有表示自己的意思或看法。
Dogbert 寫:......................連小學生都可以看出其中的不合理.................
小學生都可以看出不合理的事情,有什麼需要東扯西扯扯一大堆?是要侮辱其他法友的智慧嗎?

不斷地硬是把其他法友並沒有表達的意思扯上某些極不合理的說法,不僅是無禮ˋ無意義而已,更有毀謗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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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gbert
文章: 2816
註冊時間: 2004-09-19, 08:00

文章 Dogbert » 2010-09-11, 11:05

所以你一面批評他人,當他人問你理由時,你又不敢說出你的看法。這就是你這種人的毛病,一方面不同意他人看法,但是又拿不出反對的理由,只好人身攻擊。

我批評他人的論點,一定會把我的立場明確表示出來,並且提出合理的理由,如果你認為我的理由有問題,歡迎你勇敢的表明立場,提出你的看法,不要畏畏縮縮。只不過要你說說你的立場還有我的理由錯在哪裡,有什麼好怕的? :ro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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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dredkiss
文章: 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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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redredkiss » 2010-09-11, 12:14

lkjh 寫:小學生都可以看出不合理的事情,有什麼需要東扯西扯扯一大堆?是要侮辱其他法友的智慧嗎?

不斷地硬是把其他法友並沒有表達的意思扯上某些極不合理的說法,不僅是無禮ˋ無意義而已,更有毀謗的嫌疑。
一個較早的議題被你拉扯出來,還要替另外一位沒有說什麽的人叫屈,替他人感覺到被“侮辱”,順帶給別人扣一個譭謗的大帽子,這樣的發言很久沒在論壇見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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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dredkiss
文章: 209
註冊時間: 2007-03-27, 08:00

文章 redredkiss » 2010-09-11, 12:35

lxd127 寫:戒律,特別是五戒,並未收納一切不善行。
不能為了令人行善,而非律說律。
但這並不意味著,我們應當縱容他人造作未列於五戒的不善行。
佛陀對在家居士說戒,說的就是推己及人的道理,並且以“若有欲殺我者。我不喜。我若所不喜。他亦如是。云何殺彼。”這樣的話來說出了居士基本的戒律。難道說出了被殺你不喜以外,你被施暴,被虐待,被欺壓,被傷害,這些戒律沒說的不善行,你就喜歡了?你一樣不喜,所以肯定是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這難道有什麽錯誤碼?況且別說五戒了,連出家戒律都並未收納一切不善行,是不是因此就可以坦然的去做了?例如戒律中沒有說比丘傷害在家人的戒律,是不是比丘就可以坦然去做了?你的南傳正法律都學到哪裡去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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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kjh
文章: 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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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lkjh » 2010-09-11, 15:41

人身攻擊是做賊的喊捉賊,我當然可以選擇跟誰討論。lxd127根本沒講什麼也能碰上嘴砲,真是莫名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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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gbert
文章: 2816
註冊時間: 2004-09-19, 08:00

文章 Dogbert » 2010-09-11, 17:42

所以你既不敢表明你的立場,也說不出我的論點有什麼錯誤,但是你還是可以在沒有理由的情況下,說我嘴砲,又是一個人身攻擊。

我們來看看,你到底要到什麼時候才願意回到正常討論,老老實實說出自己的看法,指出我說的話錯在哪裡吧。 :w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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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shman
文章: 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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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freshman » 2010-09-11, 17:51

我認為,在討論問題時,對方沒有明說的一些觀點,但是,可以明顯地從他的思路和邏輯上推論的觀點,也是可以加以引申而加以批評的。

這個時候,如果對方感到受到了誤解,應該及時澄清說,我並沒有這個意思。。。。或者說,從我的思路和邏輯上來說,得不出你理解的觀點。。。。。等等。

這樣才有利於有益的討論。否則的話,應該可以看作是默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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