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因緣的迷惑〈 1 〉

以原始佛法之中的一個概念、或一個命題開設一個主題進行討論
頭像
Dogbert
文章: 2819
註冊時間: 2004-09-19, 08:00

文章 Dogbert » 2006-03-18, 00:57

shanguan 寫:佛陀沒有說過眼根「緣」色塵就能生眼識。
佛陀說的是“緣眼及色眼識生”,這裡缺了主語,就是“意界”,完整的説法是“意界緣眼及色眼識生”。
因爲如果照你的理解,只要光線照到眼根上就該有眼識生了,那麽死人的也會有眼識了。這顯然是不成立的説法。。
經典是說「眼緣色,生眼識,三事和合觸」,就是這三個,這第四個主語是你自己想出來的。死人只是一具屍體,沒有看不看得到的問題,要舉例也要用活人來舉例吧。
shanguan 寫:十八界中,除了六識界以外,還有意界也是心法。你能不能解釋意界和六識界的關係?
內六處是眼、耳、鼻、舌、身、意六根,加上色、聲、香、味、觸、法六塵,就是十二處,再加上眼、耳、鼻、舌、身、意識六識就是十八界。

他們的關係就是「六根緣六塵生六識」的關係,不會因為用六處、十二處、十八界來歸類就有什麼不同。

頭像
RAY888
文章: 20
註冊時間: 2006-02-08, 08:00

文章 RAY888 » 2006-03-18, 04:01

shanguan 寫:十八界中,除了六識界以外,還有意界也是心法。你能不能解釋意界和六識界的關係?
內六處是眼、耳、鼻、舌、身、意六根,加上色、聲、香、味、觸、法六塵,就是十二處,再加上眼、耳、鼻、舌、身、意識六識就是十八界。

他們的關係就是「六根緣六塵生六識」的關係,不會因為用六處、十二處、十八界來歸類就有什麼不同。[/quote]

法友還是無法解釋﹕六入滅名色滅然後識滅的疑問。
六入滅了﹐自然六識也不存在了。
名色滅然後識滅﹐這識怎麼會是六識呢﹖

頭像
RAY888
文章: 20
註冊時間: 2006-02-08, 08:00

文章 RAY888 » 2006-03-18, 04:03

Dogbert 寫:內六處是眼、耳、鼻、舌、身、意六根,加上色、聲、香、味、觸、法六塵,就是十二處,再加上眼、耳、鼻、舌、身、意識六識就是十八界。

他們的關係就是「六根緣六塵生六識」的關係,不會因為用六處、十二處、十八界來歸類就有什麼不同。
法友還是無法解釋﹕六入滅名色滅然後識滅的疑問。
六入滅了﹐自然六識也不存在了。
名色滅然後識滅﹐這識怎麼會是六識呢?

頭像
peacecila
文章: 1590
註冊時間: 2004-09-18, 08:00

文章 peacecila » 2006-03-18, 10:30

shanguan 寫:2、298經解釋的識是“六識身”而不是六識,這裡的“身”就是根本或總體的意思,六識身就是六識的根本,也就是意根。
「身」(kāya),有積聚,「集合」之義;「集合」,即附加語尾,表複數詞,如六識身。
ps:

稍微解釋一下,這裏的「身」是印度語言表達複數名詞的語法習慣,複數的集合名詞會加上「身」這一個附加語尾來表達,譬如,「六識」是指「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的集合,由於是「複數」形態,就說是「六識身」,這用法應該類似於英文的複數名詞加個「s」或「es」的用法。當初的譯師為什麼會這樣直接翻過來,大概有他自己的看法,但是中文並沒有這樣的複數習慣用法,反而容易造成讀者閱讀上的誤解與理解上的困擾。

對這個文法解釋有點印象,但卻想不起來以前曾在那本書讀到這個文法的相關解釋?網路是在這裏找到的:http://www.awker.com/hongshi/mag/68/68-4.htm
阿含定慧二學之「綜合說」與「分別論」 註釋36

頭像
shanguan
文章: 2708
註冊時間: 2004-09-25, 08:00
來自: Shanghai
聯繫:

文章 shanguan » 2006-03-18, 12:37

(二一四)

如是我聞

一時。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二因緣生識。何等為二。謂眼色.耳聲.鼻香.舌味.身觸.意法。如是廣說。乃至非其境界故。所以者何。眼.色因緣生眼識。彼無常.有為.心緣生。色若眼.識。無常.有為.心緣生。此三法和合觸。觸已受。受已思。思已想。此等諸法無常.有為.心緣生。所謂觸.想.思。耳.鼻.舌.身.意亦復如是

佛說此經已。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爲什麽我看到的經中絕大多數的説法是“緣眼.色。生眼識。三事和合觸”?“眼緣色”和“緣眼色”有本質的區別,前者有主語,後者省略主語。

請問若不需要意作爲根本因,還會是活人麽?活人和死人的區別何在?

我問十八界只是要你確定意界是什麽?這個意界在十二因緣裏是不是存在?
若說行緣生六識的話,那麽和你說的根塵為緣生六識的矛盾如何解決?因爲照你的邏輯,十二因緣應該是“無明——根塵——識……”了,十二因緣是這麽說的麽?

頭像
shanguan
文章: 2708
註冊時間: 2004-09-25, 08:00
來自: Shanghai
聯繫:

文章 shanguan » 2006-03-18, 12:43

若只是說六識身,那可以理解為複數形式,但在經文中,是“眼識身”,也就是個別識的身,那用複數來解釋身就不合理了。

頭像
peacecila
文章: 1590
註冊時間: 2004-09-18, 08:00

文章 peacecila » 2006-03-18, 14:26

shanguan 寫:若只是說六識身,那可以理解為複數形式,但在經文中,是“眼識身”,也就是個別識的身,那用複數來解釋身就不合理了。
文法就是如此,不妨參考。

至於,「眼識身、…、意識身」,理解:為多數、複數、眾多的「眼識、…、意識」。如舉「意識」為例來說,這倒是可以避免學生誤解「意識」是單一、永恆不滅的主體。畢竟以「緣起法」來說,「意識」是不斷地生起、滅去,其它五識也是如此,所以用複數來統稱它們,倒是可以避免一些誤會。

但是,經文的意思,往往都是指向實際的修行指導,如果以內觀實修來說,應該是說,「識」的活動,其如何觸發、生起、滅去,都應該正念明覺的「了知」,如果能仔細地分別出「六識」的具體活動,那麼應該再仔細觀察進去,譬如,以「眼識」來說,所有個別的「眼識」活動,其觸發、生起、滅去,都應該正念明覺的「了知」,其它所有個別的「耳識、…、意識」的觸發、生起、滅去,也都應該如此正念明覺的「了知」。

頭像
shanguan
文章: 2708
註冊時間: 2004-09-25, 08:00
來自: Shanghai
聯繫:

文章 shanguan » 2006-03-18, 14:41

眼識似乎不能用數量來數。這裡的問題是,十二因緣裏的識如果是六識,那麽和緣起他的行有什麽關係?和根塵為緣生識的説法的矛盾如何解決?

頭像
carnation
文章: 79
註冊時間: 2005-07-14, 08:00
來自: 天涯海角
聯繫:

文章 carnation » 2006-03-20, 18:20

shanguan 寫:眼識似乎不能用數量來數。這裡的問題是,十二因緣裏的識如果是六識,那?和緣起他的行有什?關係?和根塵為緣生識的說法的矛盾如何解決?
看到蘋果時的眼識,跟看到香蕉時的眼識,是同一個眼識嗎?
A眼識+B眼識+C眼識+.......=眼識身。
很多相關又不同的眼識,那當然可以用複數或集合名詞了。
請了解巴利文文法的法友說明一下,巴利文使用複數的情況?

十二因緣裡面的是就是六識。經典說得很清楚。
相應部第二Nidanavagga 之二:緣起的分析
......
那麼,比丘們,識是什麼?有六種類的識,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和心識。這些就是所謂的識。
(And what, bhikkus, is consciousness? There are these six classes of consciousness, eye-consciousness, ear-consciousness, nose-consciousness, tongue-consciousness, body-consciousness, mind-consciousness. This is called consciousness.)
......

這段經文是在講述緣起每一隻的定義;而佛陀對十二緣起中識的定義就是六識。

若沒有意志力(行),識是不會產生的。比方你跟朋友在一個很多人很喧囂的餐廳中吃飯聊天,你可以清楚的意識到朋友對你說話;但是對於背景的噪音卻彷彿不覺。因為你“要“跟朋友聊天,所以你會“意識“到朋友對你說的話。根塵為緣生識是同樣的道理。這裡面有任何矛盾嗎?

頭像
shanguan
文章: 2708
註冊時間: 2004-09-25, 08:00
來自: Shanghai
聯繫:

文章 shanguan » 2006-03-20, 19:56

經中談到眼識時是不是都加了“身”,你可以去查一下。

意是六識的種子,六識都是意所開,所以你擧的經文並不能否定我的觀點。

行是業,而不是什麽意志力,你最好看看經文怎麽解釋行的。

若十二因緣裏的識是六識,那麽一個說業緣生六識,一個說根塵緣生六識,業=根塵麽?你不認爲這裡有矛盾麽?

主題已鎖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