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原始佛法之中的一個概念、或一個命題開設一個主題進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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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gbe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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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Dogbert » 2010-07-10, 00:43
dubao 寫:仔細思考後,發覺正命是正確的生活態度。而題目的立意是是否犯殺戒,應該屬於正業,是正確的工作態度。要遠離殺生,偷盜,邪淫,欺騙飲酒等這些導致無法清淨的作為;。
一、我開此題主要不是在討論法警執行死刑是否犯殺戒,而是這樣的職業是否符合正命,若不是,理由為何?
二、巴利文的正命"samma-ajivo"英譯是"Right Livelihood",看英文會比較清楚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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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u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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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dubao » 2010-07-10, 09:08
Dogbert 寫:dubao 寫:仔細思考後,發覺正命是正確的生活態度。而題目的立意是是否犯殺戒,應該屬於正業,是正確的工作態度。要遠離殺生,偷盜,邪淫,欺騙飲酒等這些導致無法清淨的作為;。
一、我開此題主要不是在討論法警執行死刑是否犯殺戒,而是這樣的職業是否符合正命,若不是,理由為何?
二、巴利文的正命"samma-ajivo"英譯是"Right Livelihood",看英文會比較清楚一點。
英文的正业是什么?
我的理解是正业是挣钱时要注意的,正命是花钱过日子时要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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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st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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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just24 » 2010-07-14, 18:50
杀生一定是邪命的。但是似乎南传并不认为不应该杀犯罪的,犯法的人。只是杀的人是属于杀生的。
至于北传没有接触到这个问题。
在南传的弥兰王问当中提到过这个问题,国王问那先尊者为什么佛陀一边说不要杀生一边说如果犯罪的人应该依法处决呢?那先尊者的回答是,那是因为他违犯了法律。
比如一个人他杀了人,所以他就应该被处死,佛陀也是这样认为的。因为他杀人了所以他应该被处死,这并不因为佛陀说他应该被处死,就罪过于佛陀,而是他的行为如此。同样的,一个人什么错误都没有,佛陀说处死他,是没有任何理由的。所以赞同处死和佛陀没有什么关系。而是因为受刑者自身的行为导致的。
因此佛教赞同犯法律者应该受到相应的惩罚,但是执行者似乎是不恰当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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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st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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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just24 » 2010-07-14, 19:36
刚才请教了一下师兄,他认为正命当作是心所解释的时候,翻译为正确的生活态度比较合适,当在经藏当中理解为方法的时候,解释成正确的营生方式比较合适。
如果非要说执行人员是不是属于邪命,个人认为是属于的。虽然在正命当中并不包括杀,而是在正业当中。
但是大四十经提到了一段
然,诸比丘!正见为先行者也。诸比丘!如何正见为先行?诸比丘!由正见而
起正思惟。由正思惟而起正语,由正语而起正业,由正业而起正命,由正命而起正
精进,由正精进而起正念,由正念而起正定,由正定而起正智,由正智而起正解脱。
这段提到由正业而起正命,这么看的话,执行人的工作,既不属于正业也不属于正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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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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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建山明 » 2010-07-14, 22:20
Dogbert 寫:一、我開此題主要不是在討論法警執行死刑是否犯殺戒,而是這樣的職業是否符合正命,若不是,理由為何?
二、巴利文的正命"samma-ajivo"英譯是"Right Livelihood",看英文會比較清楚一點。
“Right Livelihood”譯成中文是“正確的謀生之道”。《雜阿含》91佛說俗人在家的“正命具足”,說的是理材方法,屬于“四法,俗人在家得現法安、現法樂”,這個“正命具足”不等于八正道的“正命”。《雜阿含》784:“何等爲正命?謂如法求衣服、飲食、臥具、湯藥,非不如法。”這裏的“正命”只提到了四類供養,應該是對出家衆的要求。
那麽在家衆“正確的謀生之道”,怎样是“正確”的?應該有比較具體的分別解說啊,或者對“正確”給出一個標准,否則我們無法實行。
所以對這個主題的討論,首先應該搞清楚在家衆的“正命”有哪些具體要求,佛有沒有說過具體的要求,或者有沒有一個具體的標准?否則討論起來說來說去還是說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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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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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建山明 » 2010-07-14, 22:28
potato 寫:《雜阿含》91佛說俗人在家的“正命具足”,說的是理材方法,屬于“四法,俗人在家得現法安、現法樂”,這個“正命具足”不等于八正道的“正命”。
說的是理財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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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59852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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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a159852g » 2010-07-24, 16:41
這是我個人的淺見...
法官對於執持型法事為了這世間上的公平公正.若沒有謀殺他人的人.必當不因受罰.但若有心殺害.則必然有果報的行成.
而在這過程中法官和警察只是執行者...
而警察在處理違規.執法時是世間法制單位所賦予的權利.
若本身個人沒違犯法治.因當不應受罰...但違法.為了己私而行.理當不是恰當.好的緣起.
而職業性的部份則因跟過去所造因緣有微妙關係.則有一種特殊的牽引力[業]在牽引著.這並不是說要馬上斷除就可以斷除的.若沒有毅力去面對這些業...那不如不要造.但因為環境生活收入.那則必須尋找更恰當的方法解決.而不是一種理由[這我個人有時也做不到]
在過去我所跟隨的善行者們..他們都告訴我一句話[業將是我們自己造成的;你必將自己去面對..沒有人可以幫助你.][你也將有能力去解決.只是你的時間和因緣有沒有到而已!但...在這段時間裡,我們還是必須實修內觀.實行八正道;雖不能圓滿清淨.但...這就是你的基礎]
以上這是我個人的淺見...很高興能與大家討論.法喜充滿.沙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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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ri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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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sunrise » 2010-07-26, 12:37
執行死刑是否符合正命,要看是否有意圖?
奉命執行死刑,就執行的人而言,其本身並無殺生的意圖,
所以並不構成犯戒的條件。
依法是國家的法條,死刑犯會死來自國家的法條規定,
所以意圖是來自很久以前國家立的法,直到今天。
這樣的意圖,要誰來承擔殺生之業,我想應是國家整體人民共同承擔之。
以出世間而言,是不應殺生的,因欲出世間之人,一切都要放棄,走向寂滅之路。像經中富樓那到西方輸盧那度化眾生,面對難忍的狀況一切都要放下,不起心結。若有一結不能放下,來世就會再次受生。
在金剛金裡也有辱仙人被節節肢解,但郤無任何瞋恨及報復心理,
這是走向息滅之路的人所應學習的。
對於世間人,欠錢還錢,欠命還命,這乃是常理,
在世間打滾,我想這道理應沒有人不會不知道,
既然傷了人命,人家來找你要命,也是很正常的。
想想這個世間,就算說話與人有輕微的爭執,
今天你佔了人家的便宜,但人就會一輩子記住,
那天你一不留神,總是會給你要回來的。
能遇到不報仇的人,這種人就是修行人,那算非常好運。
若於王法逃不了一死,但在心結上至少輕鬆不少。
以上觀點給大家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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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kj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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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lkjh » 2010-09-10, 17:17
Dogbert 寫:siongui 寫:我不希望別人開槍制服我,故我們也不要去開槍制服別人.
從你這種觀念來看,警察執法被你說成在做惡業一點都不奇怪。
我提醒你一個
基本做人觀念,如果罪犯不想被警察開槍制伏,他應該不要做壞事。如果堅持要做壞事又被警察發現,他應該不要反抗。如果他要反抗,那是他自取滅亡,而不能怪警察用暴力制服他。
另外,你這個用暴力傷人沒死就不犯五戒的說法也是
我在這裡這麼久,第一次看到的說法,原來你的不殺生戒是這樣持的。
警察開槍殺人時,有沒有貪嗔癡,有沒有意惡業,這是很有討論空間的,然而,坦言之,
第一,siongui法友的說法就是指協會首頁中,初果這本書中的五戒戒相,長久以來幾乎所有法友都知道。
第二,輕侮他人之意溢於言表,這發生於佛法討論區中,實是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