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說法追根溯底是誤把神識(靈魂)當成無色界眾生的身體,只是不承認是神識(靈魂)的說法罷了,異其名而說成受想行識的名身,無有是處!生命個體需憑藉精神要素與物質要素兩者相結合而形成,色身若壞死(生命的死亡),精神要素失去攀緣的憑藉便與色身脫離,換個完好的色身再重新出生,死後與生前的轉換過程中,那一股凝聚的受想行識便容易被當成名身來看,名身其實也就是俗稱的神識(靈魂)。shanguan 寫:無色界衆生除了沒有色蘊以外,其餘的四種名蘊都是有的,...
五蘊、心、意、識?(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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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不一定都有色身。既然沒有色身,我怎麽還會看見呢?你這句“你見過沒有色身的生物麼?”豈不是一個悖論?seasky 寫: 生物與非生物的區別就在是否有精神在,可也別忘了:生物是有【色身】的,不能光靠精神吧?你見過沒有色身的生物麼?精神可以脫離色身是因色身敗壞老死,名與色分離為的是再攀緣另一個色身成為新生物展現新生命,而不是精神可以不需色身獨自存活。獨自存活的精神體若成立,上帝的存在是否也不須懷疑了麼?
既然名色可以分離,就表明名離開色還是可以存活的。
佛教裏不講上帝,不過佛教裏講到有“無色”的衆生,如果上帝就是無色的衆生,那上帝也存在,不過他也是一個衆生而已,並不能造世界也不能成爲世界的主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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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前面已經提到過兩篇來自於《雑阿含》的經文,這裡再給你看來自于《中阿含97因品大因經》的内容,由於經文太長,我只節錄一段,其餘的可以自己去看:seasky 寫:善觀法友,“無色”的衆生有何依據?請提供完整經文讓大家看看 ..
“云何七識住。有色眾生若干身.若干想。謂人及欲天。是謂第一識住。復次。阿難。有色眾生若干身.一想。謂梵天初生不夭壽。是謂第二識住。復次。阿難。有色眾生一身.若干想。謂晃昱天。是謂第三識住。復次。阿難。有色眾生一身.一想。謂徧淨天。是謂第四識住。復次。阿難。有無色眾生度一切色想。滅有對想。不念若干想。無量空處。是空處成就游。謂無量空處天。是謂第五識住。復次。阿難。有無色眾生度一切無量空處。無量識處。是識處成就游。謂無量識處天。是謂第六識住。復次。阿難。有無色眾生度一切無量識處。無所有處。是無所有處成就游。謂無所有處天。是謂第七識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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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塵”這個詞用得不好,可以用法境、法處、法界比較好。wen-lung 寫:shanguan 法友在此主題盡心盡力, 個人先表示感謝shanguan 寫:意法為緣生意識,意識產生時,觸、受、想等名法也會跟著產生。
意根法塵意識三者合和是 "觸"
但是法塵何來?
根據Mathieu Boisvert說法, 似乎大都由眼耳鼻舌身這五種觸而來
法處又叫法所緣,包含名法和色法兩者,具體有六種:
一、淨色(pasadarupa)是五種感官裏的根門色法,即眼淨色、耳淨色等五種淨色。
二、微細色(sukhumarupa)。
三、心(citta)亦是一种法所缘;虽然心能识知目标,但心本身亦能成为被识知的目标。当知心不能成为自己的目标,因为心不能识知自己本身;但在某个心流里的一个心,则能够识知在同一个心流里的其他心,亦能识知其他众生的心。
四、五十二心所(cetasika)也是法所缘,例如:当人们觉察到自己的感受、思与情绪时。
五、涅槃(Nibbana)是有学圣者与阿罗汉意门心路过程的目标。
六、概念(pabbati)也是法所缘;它是世俗法,并不是究竟存在之法。
無色界中的法處是心、心所和概念而不是色法和涅槃。你說的法塵其實只是其中的一部分而不是全部。